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600

600.启13:14

600.启13:14.“他因着在那兽面前所行的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他们通过见证和证实将教会之人引入歧途。“迷惑”表示引入歧途;“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人,如前所述(578,588,597节);赐给他在那兽面前所行的“奇事”表示见证和证实(598,599节);奇事所行在面前的“从海中上来的兽”表示平信徒当中的那龙的信仰(567节);行奇事、在别处被称为假先知的“从地中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当中的那龙的信仰(594节)。主在马太福音(24:24-26)中说了类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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