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579

579.启13:4.

579.启13:4.“他们又拜那龙,因为它将权柄给了兽”表因领袖和教师而对“唯信称义,无需律法的行为”这一教义的承认,他们通过大多数民众接受而使它盛行。“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龙”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537节);这“兽”表示大多数民众,因为它表示平信徒(567节);“给了权柄”表示通过这些人的接受而使其盛行(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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