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404.“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表他们具有的所有一般真理都被歪曲了。“三分之一分部”表示全部(40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379节);“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并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398,402节)。这种人所具有的一般真理之所以被歪曲,是因为他们唯独在这些真理中,不像神职人员那样知道唯信的细节;在灵界,他们看似住在海中,正是由于他们所具有的一般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50节),海是它们的普遍容器(2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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