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402

402.启8:8.“

402.启8:8.“第二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明那些外在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状态。“吹号”表示审查并显明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并显明那些持唯信宗教信仰者的生命状态(参看397节)。之所以论到那些外在陷入唯信的人,是因为他们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住“在海中”的人,而之前论述的是住“在地上”的人;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诸如处于教会内在的那类人,他们是神职人员;而那些住“在海中”的人是指诸如处于教会外在的那类人,他们是平信徒(参看398节),在灵界,他们看上去像是住在海中(238,2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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