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361

361.启7:8.“

361.启7:8.“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源自良善、遵循教义的真理生活。当“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约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时,“便雅悯”因在这个系列中排在第三位,故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生活。“便雅悯”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是最后生的,被他父亲称为“右手之子”(创世记35:18),“右手之子”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故他的支派也住在耶路撒冷四围,耶路撒冷是犹大所在之地,耶路撒冷城表示教会的教义,它的四围表示出自教义的事物(参看约书亚记18:11-28;耶利米书17:26; 32:8, 44; 33: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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