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249

249.“每逢四活物

2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表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一切敬拜都归于将行审判的主。如前所示,“活物”是指圣言;“荣耀、尊贵”当归于主时,表示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是祂的,来自祂;“感谢”表示敬拜的全部;“那坐在宝座上的”表主的审判,如前所述。因此很明显,“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一切敬拜都归于将行审判的主。在圣言中,“将荣耀、尊贵归给主”无非表示承认并告明: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而唯独祂是神,因为祂凭神性真理而享有荣耀,凭神性良善而享有尊贵。
在以下经文中,这一点由“荣耀、尊贵”来表示:
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诗篇96:5-6)
耶和华我的神啊,你为至大,你以荣耀尊贵为衣。(诗篇104:1)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祂所行的是荣耀和尊贵。(诗篇111:2-3)
你又将荣耀尊贵加在祂身上,使祂有洪福,直到永远。(诗篇. 21:5-6)
论到主,经上说: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大有荣耀和尊贵;在你的荣耀中升起,乘驾真理之道。(诗篇45:3-4)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诗篇8:5)
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2)
这些经文论及主,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诗篇145:4-5, 12;启示录21:24, 26)。而且,在圣言中,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它就称为“荣耀”(629节);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它被称为“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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