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130

130.“又知道你末

130.“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表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仁爱的那些事物的增多。“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表他们的仁与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行为所出自的内在事物(73, 76, 94节)。当仁处于首位,信处于其次时,这些事物就会增多。因为仁是行善的属灵情感,认识真理的属灵情感就出自仁。事实上,良善爱慕真理,如同食物吸水,因为它渴望得到滋养,也是被真理所滋养。正因如此,处于纯正仁爱的人所享有的真理必与日俱增。这就是“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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