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122

122.“石上写着新

122.“石上写着新名”表他们以这种方式拥有诸如他们之前所没有的一种良善品质。“名”表事物的品质(参看81节),故在此表良善的品质。良善的全部品质皆来自与之结合的真理;因为良善若无真理,好比没有酒和水的饼和食物,无从得到滋养,还好比没有果汁的果实,或没有叶子的树,上面只挂着秋后残存的一些枯果。这也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凡祭物必用盐腌。盐本是好的,若失了咸味,可用什么来调味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马可福音9:49-50)
“盐”在此是指对真理的渴慕。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