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115

115.“同样,连你

115.“同样,连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尼哥拉派教义的人”表他们当中有些人所行的是为了邀功。“尼哥拉派的行为”是指邀功的行为(参看86节)。“别迦摩教会”是指那些将教会的一切放在善行,丝毫不放在教义真理上的人。在这些人当中,有些人所行的,既有虚伪的行为,也有邀功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故经上说“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还说“连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尼哥拉派教义的人”;敬拜的行为要么是良善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虚伪的。此处论述后两种行为,之后下文则论述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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