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1

L31.⑵永恒之主,

L31.⑵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为拯救世人取了人身。这一点从前几章的圣言得到了证实;在别处将说明,世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得救。祂取了人身,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说祂从神出来,祂天上降下来,祂被差到世界上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约翰福音16:28)

又:

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祂差我来。(约翰福音8:42)

又:

父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信我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

又:

除了那从天降下的,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35, 41, 50, 51)

又:

那从上头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翰福音3:31)

又:

我却认识父,因为我是从祂来的,祂也是差了我来。(约翰福音7:29)

被父差到世界上来表示取了一个人身(参看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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