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真实的基督教 #471

471.若能在思考时

471.若能在思考时将自己的理性提升至肉体感官层面之上,谁不明白,生命不是创造的?除了爱与智慧的至内在活动外,生命还会是什么?而这些活动在神里面,就是神。这生命也可被称为生命力本身。明白这一点的人,也能明白,这生命不可能被复制到任何人里面,除非它与爱并智慧联结。谁会否认,或能否认,一切爱之善和一切智之真唯独来自神,并且人越是从神接受它们,就越从神那里拥有生命,被视为从神生的,也就是重生?相反,越不接受爱与智慧,或说仁与信,就越无法从神接受本为生命的生命,只能从地狱接受生命,而这生命无非是生命的颠倒,被称为属灵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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