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真实的基督教 #408

408.因此,既然仁

408.因此,既然仁爱在起源上是善意,而善意存在于内在人中,那么很明显,当有仁爱的人抵抗敌人、惩罚罪犯、管教恶人时,他是通过他的外在人如此行;但如此行之后,他又回到内在人里面的仁爱;然后,只要有可能,并且方便,他会祝福犯错的人,并出于善意向他行善。那些拥有真正仁爱的人拥有对良善的热情,这种热情可能在外在人中看起来像燃烧的愤怒之火;不过,一旦对手恢复理智或悔改,它的火焰就会熄灭,并平静下来。对那些没有仁爱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他们的热情是愤怒和仇恨,因为他们的内在人被这些邪恶的激情加热和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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