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207.如今,传达或产生圣言灵义的对应知识已经被揭示出来了,因为现在教会的神性真理正在走向光明,这些真理就是构成圣言灵义的真理。当这些真理在人里面时,圣言的字义就无法被歪曲。因为圣言的字义可以转向任意方向:如果它转向虚假,那么它的内在神圣性就会灭亡,它的外在神圣性也随之灭亡;但如果它转向真理,那么它的神圣性仍然存在。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TCR 260, 508节)。约翰看见天开了,然后看见一匹白马,以及他看见和听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召集所有人来赴大筵席(对此,可参看启示录19:11-18),就是指灵义将在这个时候被打开。兽和地上的君王即将与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争战(启示录19:19),以及龙追赶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甚至追到旷野,在那里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洪水一样,要淹没她(启示录12:13-17),是指然而,这灵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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