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圣爱与圣智 #337

337.现按下列顺序

337.现按下列顺序说明,善用皆来自主,恶用皆来自地狱:

⑴何谓地上的恶用。

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

⑶有一个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

⑷那些为恶用的事物是由来自地狱的流注,在凡有相对应的那类元素存在的地方产生的。

⑸这一切是由脱离其高层的最低属灵层造成的。

⑹流注进入两种形式进行运作,即植物形式和动物形式。

⑺这两种形式都获得繁殖自己种类的能力和繁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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