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85

Life85.前面(

Life85.前面(81节)说到,偷盗的邪恶比其它任何邪恶都更深地进入人里面,因为它与诡诈和欺骗结合在一起;而诡诈和欺骗本身甚至潜入人的思维和理解力所在的属灵心智。因此,现在有必要说一说人的心智。人的心智就是合在一起的理解力和意愿(参看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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