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84

Life84.圣言中

Life84.圣言中有许多经文说到这一点,其中有以下经文:

行在公义中,说话正直,憎恶欺压的财利,摆手不受贿赂,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他必居高处。(以赛亚书33:15–16)

耶和华啊,谁能居于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走正直,做事公义,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同伴的。(诗篇15:1–3等)

我眼要看顾地上忠信的人,使他们与我同住;行正直路的,他要侍候我。行诡诈的,必不得住在我家中间;说谎言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黎明时分我要剪灭地上所有的恶人,把一切作孽的从城里剪除。(诗篇101:6–8)

主以下面这些话教导我们,人若非从内在是诚实、公正、忠信、正直的,就是不诚实、不公正、不忠信、不正直的: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

“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表示在主里面的人所处的内在公义。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这等人在主里面: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3, 26)

由此明显可知,当主在他们里面时,他们便“完全”了。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心里洁净,必得见神”的人,也是那些“像他们的天父一样完全”的人(马太福音5:8,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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