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五)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并属灵
Life42.信仰与生活彼此有别,就像思维与行动彼此有别一样;由于思维与理解力有关,行动与意愿有关,所以可推知,信仰与生活彼此有别,就像理解力与意愿彼此有别一样。人若知道后两者之间的区别,就知道前两者之间的区别;人若知道后两者之间的结合,就知道前两者之间的结合。因此,有必要先说一说理解力与意愿。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