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5

Life35.诚然,

Life35.诚然,一个不避恶如罪的人也有可能热爱真理。然而,他热爱真理不是因为它们是真理,而是因为它们提高他的声誉,由此有助于他获得地位或利益。因此,如果真理不能提高他的声誉,他就不爱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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