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1

Life31.没有人

Life31.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这是真理。但利用这一真理来废除或摧毁一个避恶如罪的人所行的一切仁之良善,是大恶;因为这完全违反圣言,圣言吩咐人要行善;这也完全违反爱神和爱邻的诫命,律法和先知书仰赖于这两条诫命;并且这会破坏和推翻宗教的一切。因为众所周知,宗教在于行善,各人将照各人的行为受审判。每个人若祈求主的能力,因这能力天生就能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然后他所行的就是来自主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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