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

Life1.凡拥有宗

(一)一切宗教都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 

Life1.凡拥有宗教的人都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受到诅咒;因为他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仅对神,也对邻舍思想善事;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则不然。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凡他喜欢的,他不仅愿意去做,还愿意去思想。我们之所以说,生命在于行善事,是因为行善事与思想善事行如一体。这两件事若不在一个人里面行如一体,就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有必要在下文解释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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