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0.有些人教导虚假和异端,说服普通人相信这些东西是真的,是正统,或从神学上说是正确的,尽管他们阅读圣言,从中可以知道什么是假的,什么是真的;还有些人利用谬误或错误来确认宗教虚假,由此迷惑人们。这些人可以比作冒名行骗者和实施各种欺诈行为的骗子。由于刚才提到的行为在属灵意义上就是本质上或实际上的盗窃,所以这些人可以比作那些铸造假币,给它们外表镀金或涂金,当成真币来交易的造假者。他们也可以比作那些知道如何巧妙切割、抛光和硬化水晶,把它们当成钻石来出售的人。他们还可以比作那些给狒狒和猿猴穿上人类的衣服,在脸上蒙上面纱,让它们骑在马或骡子上领着它们穿过城镇,声称它们是出身一个古老而显赫家族的贵族之人。他们就像那些把涂抹了各种颜色的假面具戴在鲜活而自然的脸上,反而掩藏了自己美貌的人。他们也像那些展示像金银一样闪闪发光的石膏和云母,试图把它们当成含有贵金属的矿石来出售的人。他们又像那些通过戏剧表演引导人们离开真正的神性敬拜,从教堂转到戏院的人。那些不顾真理,确立各种虚假,仅仅为了利益和荣誉而履行牧师职责,从而成为属灵盗贼的人,可以比作那些拿着钥匙,可以打开任何房门的窃贼。此外,他们就像豹子和老鹰,用敏锐的眼睛四处寻找最肥的猎物。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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