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0.有些人教导虚假和异端,说服普通人相信这些东西是真的,是正统,或从神学上说是正确的,尽管他们阅读圣言,从中可以知道什么是假的,什么是真的;还有些人利用谬误或错误来确认宗教虚假,由此迷惑人们。这些人可以比作冒名行骗者和实施各种欺诈行为的骗子。由于刚才提到的行为在属灵意义上就是本质上或实际上的盗窃,所以这些人可以比作那些铸造假币,给它们外表镀金或涂金,当成真币来交易的造假者。他们也可以比作那些知道如何巧妙切割、抛光和硬化水晶,把它们当成钻石来出售的人。他们还可以比作那些给狒狒和猿猴穿上人类的衣服,在脸上蒙上面纱,让它们骑在马或骡子上领着它们穿过城镇,声称它们是出身一个古老而显赫家族的贵族之人。他们就像那些把涂抹了各种颜色的假面具戴在鲜活而自然的脸上,反而掩藏了自己美貌的人。他们也像那些展示像金银一样闪闪发光的石膏和云母,试图把它们当成含有贵金属的矿石来出售的人。他们又像那些通过戏剧表演引导人们离开真正的神性敬拜,从教堂转到戏院的人。那些不顾真理,确立各种虚假,仅仅为了利益和荣誉而履行牧师职责,从而成为属灵盗贼的人,可以比作那些拿着钥匙,可以打开任何房门的窃贼。此外,他们就像豹子和老鹰,用敏锐的眼睛四处寻找最肥的猎物。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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