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⑸世上有众多事物能使被启示的理性看到神创造者的无限。我列举一些能使人的理性看到神的无限之物:
①整个受造宇宙中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学者们凭理性已发现并确认,这种同一性并不存在于同时存在的事物中,尽管就个体而言,宇宙的实体和物质形式在数量上是无限的。相继发生在世上的事不会有两种完全相同的结果,这从地球的公转可以推断出来,因为地球两极的章动会永远防止回到先前的任何位置。这一点从人类的面孔清楚看出来,整个世界找不出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并且这种可能性永远不会有。若非通过神创造者里面的无限,这种无限的多样性是不可能的。
②没有哪两个人的性格是完全一样的,由此才有这样的说法:“十个人,十条心。”同样,也没有哪两个人的心智,即意愿和理解力是完全一样的。因此,也没有哪两个人的言语,无论是语气还是它所表达的思维,以及行为,无论动作行为,还是激发它们的情感行为,是完全一样的。这种无限的多样性就是反映神创造者的无限的一面镜子。
③所有种子,无论动物的还是植物的,天生具有某种无垠和永恒:无垠是因为它们能无限繁殖;永恒是因为这种繁殖能力自创世直到现在都未曾间断过,而且仍会不断持续下去。以动物界的海鱼为例:若任由这些鱼大量产卵、繁殖下去,它们在二、三十年内就会充满海洋,以致整个海洋全都成了鱼,结果海水会涨溢并摧毁所有陆地。不过,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神规定,鱼类彼此为食。植物的种子也一样。如果植入很多种子,并且每株植物年年生长为新的植物,那么它们在二、三十年内不仅能覆盖一个地球,还能覆盖很多个地球。如灌木的每粒种子都会产生成百上千粒其它种子。试着计算一下,按照二十或三十次方计算一粒种子的产量,你就会明白。从这些例子可以领悟神的无垠和永恒的某种轮廓,这种形像必然会显现出来。
④被启示的理性也能通过一切知识和每个人聪明智慧的无限增长来理解神的无限。这二者都能象种子长成为树,树长成森林和花园那样生长,且没有止境。聪明智慧的土壤就是人的记忆,其理解力是它们生长发育之地,其意愿则是它们的结实之地。这两种能力,即理解力和意愿,就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在这个世上能被耕耘和完善,直到生命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⑤神创造者的无限也可从无数星辰看出来。它们各自都有太阳和自己的星系。存在于天上众星中的星球都有人类、动物、鸟类和植物存在。这一点在描述可见事物的小册子里已予以说明。
⑥神无限的更明显证据是通过天使天堂和地狱向我显明的。这两个地方是照着对善或恶之爱的一切种类被组织并排列为无数社群或集合体的。每个人照其爱的性质都有被指定的地方。因为自创世以来的所有人类都聚集在那里,并且以后世世代代还会聚在那里。尽管每个人在那里都有自己的地方或居所,然而,所有人都被联结起来,以致整个天使天堂呈现为一个神人,整个地狱呈现为一个畸形的魔鬼。这二者,连同他们所包含的无数奇事,将神的无垠和全能清晰地呈现出来。
⑦若稍微提升一下心智的理性能力,谁不能明白每个人死后所拥有的永生只能由永生神赐下?
⑧除了所有这一切外,在人内的属世或属灵之光范畴内的很多事物也有一种无限。属世层有各种能发展到无限的几何系列。高度的三个层级就能分别发展到无限:第一层,即所谓的属世层无法被完善并提升到第二层,即所谓属灵层的完美程度;第二层也无法被完善并提升到第三层,即所谓属天层的完美程度。目的、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也一样。因为结果无法被完善到变得象原因的程度,原因也无法被完善到变得象其目的的程度。这一点可通过那里的三层大气来说明。至高层是灵气(aura),灵气之下是以太,以太之下是空气。空气的品质无法被提升到以太的品质;以太的品质无法被提升到灵气的品质。然而,它们各自的完美性都能无限提升。在属灵层面,动物所具有的属世之爱无法被提升到属灵之爱的层面,而属灵之爱自人类受造时就被植入在人里面。动物的属世聪明相对于人类的属灵聪明也是如此。但由于这些事迄今尚不为人知,故我会在别处解释它们。
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共性就是神创造者的无限的恒常模式。然而,若要问具体事物如何反映这共性,那就是一个深渊,或人类心智似乎能航行其中的海洋了。不过,要当心属世人所产生的风暴,这风暴首先会袭击属世人自信满满所站立的船尾,然后使整条船,包括它的桅杆、船帆一起沉没。
64.“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长衣”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衣”是指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此处只提到“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一种总体的遮盖;因论述的主题是主,故它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由于此处描述了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神性人身就是此处在灯台中间所看到的人子,并且经上说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后来又说“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所以我想解释福音书关于变像时的主所说的话,那里用了一些类似的词语,然后解释关于士兵分祂的衣服,又为祂的里衣拈阄所说的话。
关于主的变像,经上如此记着说:
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了一座极高的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看哪,有摩西,以利亚,向他们显现,同耶稣说话。看哪,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主带彼得、雅各和约翰,是因为他们代表信、仁和仁之行为方面的教会;祂带他们上了“一座极高的山”,是因为“山”表示天堂;“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是因为“脸”表示内层,它明亮如日头,是因为祂的内层是神性,“日头”是指神性之爱;“衣裳洁白如光”,是因为“衣裳”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光”也表示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显现,是因为这两个人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先知圣言或预言圣言;“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是因为“一朵光明的云彩”表示包含内义在里面的字面上的圣言;“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是因为“云彩里出来的声音”表示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由于神性真理、因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所以有话从云彩里出来说:“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
显然,被如此看见的,是主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本身不能被任何人看见,除非通过神性人身。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福音书中的这些话就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明显看出来,那里说明:在圣言中,“彼得”、“雅各”和“约翰”表示信,仁和仁之行为(AC 3750节,AE 8–9节);“高山”表示天堂(AC 8327, 8805, 9420, 9422, 9434, 10608节);“脸”表示心智的内层(AC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5102, 9306, 9546节);“主的脸”表示怜悯、平安和一切良善(AC 222, 223, 5585, 9306, 9546, 9888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AC 2495, 4060, 7083节;《天堂与地狱》,116–125节);“衣裳”当论述主时,表示神性真理(AC 9212, 9216节);“光”也表示神性真理(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天堂与地狱》,126–140节);“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5922, 6723, 6752, 6771,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9372, 10234节),“以利亚”表示圣言(AC 2762, 5247节);“云”表示字面上的圣言(AE 36节);“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是显而易见的。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就可以知道士兵彼此分主的衣服,并为祂的里衣拈阄是什么意思;对此,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士兵就拿祂的衣服分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所说的,他们彼此分了我的衣服,为了我的里衣拈阄。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约翰福音19:23–24)
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的内义在里面的人在这些话里面看不到任何奥秘;他只知道士兵分了外衣,没有分里衣;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然而,不仅这个事实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而且关于主受难所记载的每个细节也都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这个事实所包含的奥秘是,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他们所分的“衣服或外衣”表示字面上的圣言,“里衣”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分它们”表示驱散和歪曲;“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是,犹太教会驱散了在字义中的神性真理,但不能驱散在内义中的神性真理。前面说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祂的“里衣”表示内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9826, 9942节);“分”是指驱散良善和真理,并与之分离,因而是指虚假(AC 4424, 6360,6361, 9094节);“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在此属于犹太教会,要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一点从“交战”和“战争”的灵义清楚看出来;“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可参看AC 1659, 1664, 8295, 10455节);因此,经上论到利未人说,他们的职责是处理教会事务,他们要通过在会幕中事奉而出去参战,并在战争中服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8: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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