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⑸世上有众多事物能使被启示的理性看到神创造者的无限。我列举一些能使人的理性看到神的无限之物:
①整个受造宇宙中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学者们凭理性已发现并确认,这种同一性并不存在于同时存在的事物中,尽管就个体而言,宇宙的实体和物质形式在数量上是无限的。相继发生在世上的事不会有两种完全相同的结果,这从地球的公转可以推断出来,因为地球两极的章动会永远防止回到先前的任何位置。这一点从人类的面孔清楚看出来,整个世界找不出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并且这种可能性永远不会有。若非通过神创造者里面的无限,这种无限的多样性是不可能的。
②没有哪两个人的性格是完全一样的,由此才有这样的说法:“十个人,十条心。”同样,也没有哪两个人的心智,即意愿和理解力是完全一样的。因此,也没有哪两个人的言语,无论是语气还是它所表达的思维,以及行为,无论动作行为,还是激发它们的情感行为,是完全一样的。这种无限的多样性就是反映神创造者的无限的一面镜子。
③所有种子,无论动物的还是植物的,天生具有某种无垠和永恒:无垠是因为它们能无限繁殖;永恒是因为这种繁殖能力自创世直到现在都未曾间断过,而且仍会不断持续下去。以动物界的海鱼为例:若任由这些鱼大量产卵、繁殖下去,它们在二、三十年内就会充满海洋,以致整个海洋全都成了鱼,结果海水会涨溢并摧毁所有陆地。不过,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神规定,鱼类彼此为食。植物的种子也一样。如果植入很多种子,并且每株植物年年生长为新的植物,那么它们在二、三十年内不仅能覆盖一个地球,还能覆盖很多个地球。如灌木的每粒种子都会产生成百上千粒其它种子。试着计算一下,按照二十或三十次方计算一粒种子的产量,你就会明白。从这些例子可以领悟神的无垠和永恒的某种轮廓,这种形像必然会显现出来。
④被启示的理性也能通过一切知识和每个人聪明智慧的无限增长来理解神的无限。这二者都能象种子长成为树,树长成森林和花园那样生长,且没有止境。聪明智慧的土壤就是人的记忆,其理解力是它们生长发育之地,其意愿则是它们的结实之地。这两种能力,即理解力和意愿,就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在这个世上能被耕耘和完善,直到生命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⑤神创造者的无限也可从无数星辰看出来。它们各自都有太阳和自己的星系。存在于天上众星中的星球都有人类、动物、鸟类和植物存在。这一点在描述可见事物的小册子里已予以说明。
⑥神无限的更明显证据是通过天使天堂和地狱向我显明的。这两个地方是照着对善或恶之爱的一切种类被组织并排列为无数社群或集合体的。每个人照其爱的性质都有被指定的地方。因为自创世以来的所有人类都聚集在那里,并且以后世世代代还会聚在那里。尽管每个人在那里都有自己的地方或居所,然而,所有人都被联结起来,以致整个天使天堂呈现为一个神人,整个地狱呈现为一个畸形的魔鬼。这二者,连同他们所包含的无数奇事,将神的无垠和全能清晰地呈现出来。
⑦若稍微提升一下心智的理性能力,谁不能明白每个人死后所拥有的永生只能由永生神赐下?
⑧除了所有这一切外,在人内的属世或属灵之光范畴内的很多事物也有一种无限。属世层有各种能发展到无限的几何系列。高度的三个层级就能分别发展到无限:第一层,即所谓的属世层无法被完善并提升到第二层,即所谓属灵层的完美程度;第二层也无法被完善并提升到第三层,即所谓属天层的完美程度。目的、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也一样。因为结果无法被完善到变得象原因的程度,原因也无法被完善到变得象其目的的程度。这一点可通过那里的三层大气来说明。至高层是灵气(aura),灵气之下是以太,以太之下是空气。空气的品质无法被提升到以太的品质;以太的品质无法被提升到灵气的品质。然而,它们各自的完美性都能无限提升。在属灵层面,动物所具有的属世之爱无法被提升到属灵之爱的层面,而属灵之爱自人类受造时就被植入在人里面。动物的属世聪明相对于人类的属灵聪明也是如此。但由于这些事迄今尚不为人知,故我会在别处解释它们。
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共性就是神创造者的无限的恒常模式。然而,若要问具体事物如何反映这共性,那就是一个深渊,或人类心智似乎能航行其中的海洋了。不过,要当心属世人所产生的风暴,这风暴首先会袭击属世人自信满满所站立的船尾,然后使整条船,包括它的桅杆、船帆一起沉没。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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