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就属灵之义而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诠释启示录 #367

367.“又有一把大

367.“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这从“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以及对真理的毁灭(参看AE 131节),在此表示与真理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因为之前经上说“使人彼此相杀”,这句话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圣言提到“剑”、“短剑”和“长剑或两刃的剑”;“剑”一般表示属灵的争战;“短剑”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争战,或源于邪恶的虚假的争战;“长剑或两刃的剑”表示源于教义的真理与虚假的争战,或源于教义的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因为“短剑”是用来武装手臂的,而“长剑或两刃的剑”可以说是从嘴里出来的(如在启示录1:16; 2:12, 16; 19:1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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