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就属灵之义而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最后的审判(续) #9

9.⑴何谓过去的先前

9.⑴何谓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在这段经文(启示录21:1)中,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不是指世人肉眼所看到的天空,或他们所居住的大地,也不是指自创世以来所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居住的先前天堂,而是指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为自己造假天堂的灵人的会众;由于所有灵人和天使都住在陆地上,跟世人一样,所以“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是指这些陆地。我见证了这个天和地的过去,并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45-72节)里描述了我所看到的,也就是我亲眼见证的它们的过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