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在属灵意义上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1

Faith71.他们

Faith71.他们在世时无法相信事情竟是这样,因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只会视虚假为真理,并且他们认为,除了涉及他们自己的信的东西外,知道更多没有多大意义。他们的信与理解力分离,因为它是一种盲目的信;因此,他们没有对这个问题作调查。此外,这是一个只有从圣言通过理解力的光照才能作出调查的问题。所以当看到经上提到“爱”、“悔改”、“赦罪”,以及其它许多涉及人之行为的事时,他们就通过思想信而将圣言中的真理转变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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