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111.“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信仰”表他们还拥有宗教信仰和照此的敬拜,也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或主之“名”是指祂借以受到敬拜的全部,因而是指宗教信仰的全部(参看81节)。故此处它表示这些人拥有宗教信仰和照此的敬拜。“信仰”在此不是指当今教会所存之信,而是指神性真理,因为信属乎真理,真理属乎信。在天堂,“信仰”不是指别的,圣言所说“神的信”也不是指别的。正因如此,在希伯来语,“信仰”和“真理”是同一个字,叫做“Amuna”。由于“神的信”既指神性真理,而圣言又是神性真理本身,故很明显,“没有弃绝我的信仰”表示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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