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IX.决定判决的,是信仰,以及与信仰结合的东西;
如果真正的信仰与良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
但如果信仰与邪恶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死
654.基督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和异教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对同伴或同胞实践文明和道德的善行。这些善行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对邻之爱的善行。事实上,两者都可以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教会听讲道;然而,谁能据此判断,这些外在的善行在内在形式上是否是一样的,或换句话说,这些属世的善行是否也是属灵的?这只能从信仰中得出结论,正是信仰决定了它们的品质,或赋予了它们品质,因为信仰使神在它们里面,并把它们与内在人中的它自己结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属世的善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信仰那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更清楚地看出来,那里确立了以下事实:信仰在与仁爱结合之前,不是活的信仰。仁爱从信仰那里变成属灵的,信仰从仁爱那里变成属灵的。没有仁爱的信仰因不是属灵的,故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因不是活的,故不是仁爱。信仰和仁爱相互和可互换地应用和结合。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55-36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