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631.至于关于人的救赎的双重归算的第一部分,即:基督功德的任意归算和由此救赎的归算,教条主义者或神学家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这种归算完全是由自由的能力或任意的权力实现的,是为那些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发生的;而有些人认为,归算是预先知道的,并被赋予那些被注入恩典的人和那些可以添加这种信仰的人。然而,这两种观点都指向同一个目标,就像两只眼睛盯着同一块石头,或两只耳朵专注于同一首歌一样。乍一看,他们似乎走了不同的方向,或是有分歧的,但最终他们走到一起并串通一气,或得出同样的结果。因为既然两者都教导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仰之外,那么可推知,接受信仰的这恩典,无论是任意注入的,还是预先知道的,都与拣选是一样的;因为如果那被称为先在恩典的,是普遍的,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能力的合作就会进来,或仍需要添加,这当然像麻风病一样被弃绝了。因此,人和木头或石头一样不知道,这信仰有没有出于恩典被赋予他,或当它被注入时,它的性质是什么;因为当人无法得到仁爱、虔诚、对新生活的渴望或追求、行善或作恶的自由能力时,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证明它的存在。那些证明信仰存在于人里面的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它们与古人用鸟的飞行所作的占卜,占星家根据星星得到的预言,或赌徒通过掷骰子作出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同。像这样的荒唐事和其它更荒唐的事,都源于主的归算公义的教义,这种教义与被称为公义的信仰一起被赋予所谓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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