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在属灵意义上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圣爱与圣智 #225

225.有这两种层级

225.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的最大事物就是完整的宇宙、完整的自然界和完整的灵界;完整的一切帝国和王国;以及完整的这些的一切文明、道德和属灵元素;整个动物界,整个植物界和整个矿物界,各自都是完整的;这两个世界合起来的一切大气,以及它们的热和光。这些事物还包括不那么总体的事物,如完整的人;完整的每个动物,完整的每棵树和每棵灌木;以及完整的每块石头和每块金属。这些事物的形式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它们都由这两种层级构成。原因在于,创造它们的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如77-82节所示)。所有这些事物的具体成分和最基本成分,在这一点上就像总体和最大的总体:它们都是这两种层级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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