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就属灵之义而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2

Life42.信仰与

(五)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并属灵

Life42.信仰与生活彼此有别,就像思维与行动彼此有别一样;由于思维与理解力有关,行动与意愿有关,所以可推知,信仰与生活彼此有别,就像理解力与意愿彼此有别一样。人若知道后两者之间的区别,就知道前两者之间的区别;人若知道后两者之间的结合,就知道前两者之间的结合。因此,有必要先说一说理解力与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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