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诠释启示录 #943

943.“不荣耀你的

943.“不荣耀你的名呢”表示出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对主的敬拜。这从“荣耀主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主的名”是指出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敬拜祂。因为“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E 102, 135, 696a, 815c节);“荣耀祂”,或“将荣耀归给祂”表示照祂的神性真理生活(参看AE 874节);照祂的神性真理生活就是敬拜祂,如刚才所述。

(续)

当人热爱真理,远离虚假时,他就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当他热爱良善的功用,远离邪恶的功用时,他就拥有对良善的情感。当他喜欢行善和变得有用时,他就拥有对结出果实的情感。一切天堂的喜乐都在这些情感中,并来自它们;这种喜乐无法用对比来描述;因为它是卓越的,也是永恒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