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启示录7:8
446.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447节);“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在第二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448节);“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在最低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449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