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诠释启示录 #421

421.启7:2,

启示录7:2

421.启7:2, 3.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永生神的印;他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

“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示从主出来的神性之爱(422节);“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423节);“他大声喊着”表示神性命令(424节);“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表示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425节)。

“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426节);“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首先要被分离(4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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