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诠释启示录 #382

382.“骑在马上的

382.“骑在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从前面所说和所证明的(AE 373节)清楚可知。经上说“他的名字叫作死”并非表示圣言本身是死亡,只是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面前看似死亡,因为这些人在圣言中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任何真理和良善,因而感知不到任何属灵生命。因此,照着那些具有这种品质之人的表象和感知,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因为圣言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显现为生命,向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显现为死亡。主自己,即圣言,也一样,祂也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显为一团火,以及充满生机和再创造的光,而向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则显为一团吞灭的火和幽暗(参看《属天的奥秘》,934e, 1861e, 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看来,主发怒,惩罚、谴责人,把他投入地狱;而事实上,祂从不发怒,从不惩罚或谴责人,或把他投入地狱,而是只要人努力,就拯救他;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这同样适用于这段经文,在那里,经上说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其余的解释,可参看前面引用的段落(AE 3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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