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诠释启示录 #1113

1113.启18:6

1113.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

“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1114节);“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与他们对良善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1115节);“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111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