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揭秘启示录 #88

88.“得胜的”表凡

88.“得胜的”表凡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的人。写给七个教会的话描述了基督教会内所有能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因而所有能通过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之人的状态,所以“得胜的”是说给每个人的,如此处是说给以弗所教会的: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对士每拿教会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启示录2:17)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对撒狄教会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使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在这些经文中,“得胜的”皆表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因而得以改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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