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873.“这是第二次的死”表示这些人遭受诅咒本身,或说这是他们最后的诅咒。“第二次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可参看AR 853节)。说这话是因为那些内心邪恶,本身是魔鬼和撒但,看起来却像教会之人的人,比其余的人更受诅咒,或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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