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827.启19:15.“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表主藉着由此而来的教义驱散虚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52节),那里有关于主的类似话,其中主被称为人子,“人子”表示主的圣言(44节)。骑在白马上的那位同样表示主的圣言;因为主是通过圣言驱散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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