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683.启16:4.“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流注进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里面。“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和前面一样,表示从主而来的真理和良善的流注在此进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里面;因为“江河”表示为了教义和生活而服务于理性人,因而服务于理解或认知的大量真理(409节);“众水的泉源”表示主的圣言,因而表示主的圣言,故“众水的泉源”表示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384,4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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