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596.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表他们确认“龙”所表示并被平信徒所接受的这些信条,它们由此而盛行。这就是所表示的,这从前面关于龙赐给那从海中上来的兽之权柄的解读可以看出来(575,579节);这兽,也就是假先知因在龙面前施行那权柄,故无非表示他们通过确认使这些信条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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