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最后的审判 #34

34.当教会走到尽头

34.当教会走到尽头时,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就开始消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如前所示(14-22节);当只有极少数人进入天堂,许多人进入地狱时,一方的邪恶就会超过另一方的良善,因为邪恶随着地狱的增长而增长,人的一切邪恶皆来自地狱,一切良善皆来自天堂。由于随着教会走到尽头,邪恶超过良善,所以这时主审判所有人,恶人与善人分开,一切都回归秩序;一个新天堂被建立,地上的一个新教会也被建立,平衡由此得以恢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最后审判;对此,下文会有详细描述(45-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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