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605.如今,人们既知道,却又不知道,重生的人,也就是说,一个在意愿和理解力上更新的人,处于天堂的热,同时处于天堂的光,也就是说,处于天堂的爱,同时处于天堂的智慧;相反,没有重生的人处于地狱的热,同时处于地狱的黑暗,也就是说,处于地狱的爱,同时处于地狱的疯狂。这是因为当今教会把重生当作其信仰的附属物,理性决不可以进入信仰,因而决不可以进入与信仰的附属物有关的任何东西,而信仰的附属物包括更新和重生,如前所述。这三者,即重生,更新和信仰,对当今教会的人来说,就像一座门窗紧闭的房子,所以人们不知道它里面是什么,是空的,还是充满了来自地狱的灵人或来自天堂的天使。可以补充的是,这种困惑是由源于以下事实的谬误造成的,即:人可以用他的理解力几乎上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可以出于聪明来思考和谈论属灵话题,无论他意愿的爱是什么。对这一真理的无知也导致了对涉及重生和更新的一切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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