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真实的基督教 #206

206.在接下来的历

206.在接下来的历史时期,传达或产生圣言灵义的对应知识没有被揭示,因为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是极其简单的人,以至于无法向他们透明;即便透露给他们,对他们来说,它也没有什么用处,他们也不会明白。在他们的时代之后,黑暗笼罩着整个基督教界,先是因为许多异端的传播,后是因为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以及基督的位格是马利亚的儿子,而不是耶和华神的儿子的决议和法令。由此产生了当今称义的信仰,这种信仰教导说,要按顺序靠近三个神。当今教会的每一个细节都依赖于这种信仰,就像身体的各个部位都依赖于头部一样。由于圣言的一切都被用来证实这种错误的信仰,所以灵义无法被揭示;如果它被揭示了,他们会把它用于同样的目的,由此亵渎圣言的真正神圣性,从而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将主从教会中移除或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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