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真实的基督教 #204

204.由于随着时间

204.由于随着时间推移,教会的代表性仪式,即对应,开始变成偶像崇拜,也变成了巫术,所以按照主的圣治,对应的知识逐渐失传,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则被完全抹去了。事实上,这个民族的敬拜纯由对应构成,因而代表了天上的事物;但他们连一个事物的含义或代表都不知道,因为他们完全是属世人,因而既不愿意,也没有能力知道任何属灵和属天事物,因而不知道对应;这些对应是属灵和属天事物在属世事物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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