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6.有许多原因使得一个人看似贞洁,不仅在其他人眼里如此,甚至在他自己眼里也是如此;而事实上,他完全不贞洁;因为他不知道,当一个淫欲占据意愿时,它就是一个行为了,并且无法被除去,除非悔改后被主除去。不做某事并不能使一个人变得贞洁,使他变得贞洁的,是不想做他实际上能够做到的事,因为这样做是有罪的。例如,如果一个人放弃通奸和淫乱,只是因为害怕民法及其处罚,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尊重,害怕传染性病,或妻子在家里责骂和随之生活不安宁,害怕对方的丈夫和亲戚报复,或被他们的仆人殴打,或由于贪婪、吝啬,或由于疾病、滥用、上了年纪,或其它性无能的原因导致的虚弱或能力不足,事实上,如果他出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但没有同时出于属灵律法而放弃通奸和淫乱,那么他内在仍是一个通奸者和一个淫乱者。因为他仍认为通奸和淫乱不是罪,因而在灵里不认为它们在神面前是非法的;所以他在灵里犯下它们,即便他没有从肉体上在世人面前犯下它们。因此,当死后成为一个灵时,他就公开表示支持这些行为。此外,通奸者可以比作一个违反契约的背约者,或古代的萨蒂尔(译注:又译萨梯,古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性欲极强的男人)和普里阿普斯(译注:是希腊神话中的生殖之神),他们在森林里游荡,大声叫嚷:“哪里有处女,新妇和妻子可以玩?”事实上,在灵界,通奸者看起来的确就像萨蒂尔和普里阿普斯。通奸者也可以比作嗅闻其它山羊的恶臭公山羊,或满街乱跑,到处寻找、嗅闻母狗交配的狗,等等。当通奸者成为丈夫时,他们的性能力可以比作春天开放的郁金香,不到一个月就会凋谢、枯萎。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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