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6.有很多因素使得一个人看似挺贞洁的,不仅在别人眼里是这样,就是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然而事实上,他全然不贞。因为他不知道,当一个淫念占据意愿时,它就是一个行为了,并且无法被除去,除非悔改后被主除掉。人无法通过不去行淫变得贞洁,而是当有行淫的机会,但因为它是罪恶而不去意愿时,人才会变得贞洁。并不是控制自己不去做某事而使人纯洁,使人纯洁的是不想去做那些事,因为做这些事情有罪。例如,某人不去通奸和行淫,只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或担心有损名声,因而失去声誉;或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或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或害怕被奸妇丈夫和亲戚报复,或被其仆人殴打;或因为贪婪,或由疾病、恶习、上了年纪或性无能导致的虚弱。即使他基于属世或道德的法律避免了,但若未同时基于属灵的法律避免,他的内在仍是一个奸淫者和私通者。因为尽管如此,他仍相信这些行为不是罪,所以在他的灵里,他不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非法的。结果,他会在灵里犯下这些行为,即便他在世人眼里没有从身体上犯下它们。因此,死后,当他变成一个灵时,就会公开支持它们。而且,行淫者好比不信守承诺的背约者,或古代的萨梯(希腊及罗马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性欲极强的男人)和普里阿普斯(男性生殖神),他们在森林中四处游荡,大声叫嚷:“哪里有女孩,少妇和妇人供我们玩乐?”在灵界,行淫者的确看似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他们还好比散发恶臭的公羊,或满街乱跑、到处寻找母狗交配的野狗等等。当他们成为丈夫后,其性能力会如同春天的郁金香,不到一个月就会凋谢枯萎。
743.启17:14.“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或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尚未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或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主的圣言(269,291,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信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统治天堂与教会的一切良善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祂的国度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之上而被称为“万王之王”(664节)。
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确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我,就是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一切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等)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35)?谁不知道,父神,也就是耶和华,在世披上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或神性?因而父神与祂原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由此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羔羊将凭圣言中的这些和许多其它话胜过他们。因此,他们既然已经停止敬拜教皇,那么让他们敬拜主,教皇声称他通过主拥有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教皇是个人,而主是神;唯独要靠近、祈求、崇敬,即敬拜神。独有主是当敬拜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父耶和华,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降下并披上人身呢?”不防让他们这样思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事情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的子。那是神性人身,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35;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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