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6

316.有很多因素使

316.有很多因素使得一个人看似挺贞洁的,不仅在别人眼里是这样,就是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然而事实上,他全然不贞。因为他不知道,当一个淫念占据意愿时,它就是一个行为了,并且无法被除去,除非悔改后被主除掉。人无法通过不去行淫变得贞洁,而是当有行淫的机会,但因为它是罪恶而不去意愿时,人才会变得贞洁。并不是控制自己不去做某事而使人纯洁,使人纯洁的是不想去做那些事,因为做这些事情有罪。例如,某人不去通奸和行淫,只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或担心有损名声,因而失去声誉;或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或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或害怕被奸妇丈夫和亲戚报复,或被其仆人殴打;或因为贪婪,或由疾病、恶习、上了年纪或性无能导致的虚弱。即使他基于属世或道德的法律避免了,但若未同时基于属灵的法律避免,他的内在仍是一个奸淫者和私通者。因为尽管如此,他仍相信这些行为不是罪,所以在他的灵里,他不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非法的。结果,他会在灵里犯下这些行为,即便他在世人眼里没有从身体上犯下它们。因此,死后,当他变成一个灵时,就会公开支持它们。而且,行淫者好比不信守承诺的背约者,或古代的萨梯(希腊及罗马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性欲极强的男人)和普里阿普斯(男性生殖神),他们在森林中四处游荡,大声叫嚷:“哪里有女孩,少妇和妇人供我们玩乐?”在灵界,行淫者的确看似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他们还好比散发恶臭的公羊,或满街乱跑、到处寻找母狗交配的野狗等等。当他们成为丈夫后,其性能力会如同春天的郁金香,不到一个月就会凋谢枯萎。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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