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就属灵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各种良善、歪曲它的真理。“犯奸淫”的这层含义至今不为人知,因为圣言的灵义一直被隐藏至今。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行奸淫”、“行淫”、“行邪淫”无非表示此意: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利米书5:1,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耶利米书23:14)
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丑事,与邻舍的妻行淫,又假托我名说我未曾吩咐他们的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何西阿书4:10)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是玷污和歪曲圣言的典型代表,因此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中,以下这些事说的就是她:
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启示录14:8)
有一位天使前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因为犹太民族歪曲圣言,主称之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和“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很多其它经文中,“奸淫”和“邪淫”都表示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8;13:27;以西结书16:15,16,26,28,29,32,33;23:2,3,5,7,11,14,17;何西阿书5:3;6:10;那鸿书3:4)。
953.启22:16.“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表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如现在所披露的那些事一样,这是千真万确的。主在此之所以自称“耶稣”,是因为基督教界所有人都知道,曾在世间的主自己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如现在所披露的那些事一样。“差遣使者证明”表示从主那里证明这是千真万确的;诚然,是天使证明了这事,然而他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证明的,这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证明这些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21:20);这句话之所以表示这是千真万确的,是因为“证明”论及真理,真理为自己作见证,主就是真理(6, 16, 490节)。“证明”不仅表示证明这是千真万确的,即主向约翰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还表示祂现在已经显明其中的每一个及一切事物表示什么;“证明”尤其表示这一点,因为经上说“祂在众教会将这些事证明”,也就是说,约翰所看到并描述的事所包含的内容都是真的,因为“证明”论及真理,如前所述。“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表示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因为此处所指的众教会在基督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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